法界精舍起建於民國48年12月7日。起緣於四位很有修行的大和尚,出生於民前之人卻都擁有高學歷,且以持戒念佛為主。承上持戒念佛之因緣,此道場為持戒等無論說諍、結夏、誦戒、發露、懺罪樣樣堅持佛制。

  民國62年2月10日四位老和尚,募資用買賣方式登記,均分名下。

  釋聖保、釋聖觀、釋聖照(後任埔里圓通寺住持)

  釋聖一(法界精舍第一任住持) 於民國 83年5月13日過戶給其徒弟釋如意(俗名葉鳳蘭)。

  民國93年12月17日,將聖照法師及聖一法師之土地過戶在法界精舍之名下為2/1土地。於民國94年9月1日寺院登記通過核準。 

附 註:但因其中二位法師無過戶,因遺產問題,土地並非法界精舍之名下。故重重難關。之前也有法師找律師上訴,但都遭到駁回,而 現任住持 宏緣法師不為艱苦,一直尋求方法,四處奔波。終於靠佛菩薩加持,花費四百多萬元之增值稅。順利過戶為寺院之財產,方可重建。於民國100年全數過戶為法界精舍之名下土地。 十方法界之一切供養皆為十方常住屬之。以後不會有子孫承接遺產,將寺院做為營利事業或謀取信施之問題。